文宣心戰處上稿日期:106/11/01
日前海軍某艦隊驚傳某已婚士官長,遭舉發利用招募士兵職務之便,同時劈腿兩名招募女兵的新聞事件。令人遺憾的是,當事者因羞愧無法面對家人和部隊,最後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當事者選擇獨自逃避的方式,或許相信從今以後可以永遠不再聽、聞和面對事端,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卻自私的傷害許多關愛他的人,無形中也可能將相關的後續責任和批判轉嫁至無辜他人。
在過去,我國社會也曾發生過許多類似情節的悲劇,並氾濫在報章媒體的社會新聞版面,我們絕大部分時間都是一個聽眾和讀者的角色。其實,我們可以積極扮演生命故事的導演,且有能力改變故事劇本。
記得今年七月份,有一個令人耳目一新的新聞報導,內容源於美國一位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他兒子中學畢業典禮中的致詞,開場藉由非傳統東方模式的逆向思維告訴年輕畢業生:「希望你們在未來人生會被不公平對待、遭遇到不幸和背叛、受他人忽視和被落井下石等壞經驗,進而學習珍惜人生諸多得來不易的良因善果。」言簡意賅,卻明確說明如何去豐厚個人生命和價值的重要意念。
同理可證,人在困境中難免衍生灰色的消極意念並想要逃避,但創造積極承擔的作為,卻可以督促個體找到生命的亮點,而不是死亡終點。
心理學有一位現實治療學派大師威廉.葛拉瑟,他在個人發表的學說中提出「控制理論」的主張,內容強調人類行為都有其目的性,主要是為了滿足基本人性需求:如隸屬、權力、自由和玩樂的心理需求類項,以及求生存的生理需求類項。
引導行為改變的歷程以「WDEP」系統為代表,影響我們去思考、感覺、行為和選擇,就如同車輛四個輪子,其中「責任」就是最核心的驅動要素,或者我們也可將它比喻為引擎或汽油。
「責任」常被人們忽略,卻是人在生命中很重要的本質。看似抽象空泛,其實它可以簡單被實踐。可概略定義為一種勇於承擔的態度,需要高度的自我覺察,言必信、行必果,利他而不傷害。
所以孟子言:「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近代文學家梁啟超先生也在〈最苦與最樂〉乙文提到:「人生最苦莫過於身上背負未了的責任,反過來說,最樂不外乎就是能卸下心中大石或肩上重擔。」對應上一段提及美國大法官約翰.羅伯茨的演講要義,我們都應該學習積極面對的精神,培養勇於承擔的態度和教育,無傷且利他的行為,讓自己成為一個有「責任」的公民。
有過在高速公路行駛經驗的人可能都遇過,有一些駕駛人發現自己要前往目的地的出口即將錯過時,經常選擇驟然降速橫移以變換車道,或者將車輛不按秩序的插隊切入,較少人選擇到下一個出口開車回繞,往往導致塞車回堵,並影響行車安全。
很明顯的,這樣的行為是利己而不去思慮個人行為所應負的責任,就像流感一樣容易傳染影響,如同心理學家研究的「破窗效應」現象,人們自私的為分擔犯罪責任而造成的無序狀態。
從海軍士官長事件中省思,每個人都會翻滾在犯錯與學習的人生歷程,就像法律的積極目的是教育而不是處罰。唯有透過不斷檢視自我責任與道德價值、柔化邏輯思維的剛性,才可以重新翻轉過去,溯源導向的觀念,在探討「生命不能承受的愛」的另一面,我們更應積極教育「找回生命的勇氣」。
文/陳柏亨 本文出自奮鬥月刊(期數:769 )
(作者為國防部軍備局心輔員)
更新日期:110/10/6 點閱次數: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