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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防教育專文

民國112年10月份保防教育專文「掌握可疑違常,消弭潛在危安」

保防安全處上稿日期:112/10/02


壹、前言:
知名成功學作家諾曼文森特皮爾曾說:「細節決定成敗」強調一件事的成功與否,往往取決於人們不注意、隱藏的細節,凸顯了「見微知著微杜漸之重要性。近年來國軍肇生數起官兵因網路簽賭、遭人詐騙等情,導致債務高築鋌而走險,伺機竊密販賣,甚或心緒失衡自戕憾事。嗣查肇因,除官兵個人法紀觀念淡薄、愛慕虛榮或警覺性不足之外,單位平時未能運用組織,先期掌握潛存危安,甚因少數幹敏感度不足,發現異常未妥慎處置延宕應處先機致衍後遺,斲傷軍譽。

 

貳、案例檢討與分析:

美國風險管理學家羅伯特‧希斯,亦在其著作《掌握危機》中指出,任何危安均有其潛伏及醞釀期,幹部應具備「防險避禍」之觀念,時時保持高度警覺,並落實見可疑追查到底、遇問題立即反映之作為,必然可在危安事件肇生前有效阻斷,避免憾事肇生。
揆諸近來國軍肇生之危安案件,深究探討後均有跡可循,惟幹部欠缺敏感度及積極處理之態度,致衍後遺;以下援引成功及失敗案例,供各級參考及省思:
一、察覺違常徵侯,斷然掌握應處:
○姓軍官,受IG社群廣告吸引,參與網路賭博損失100餘萬,遂向親友、部屬及地下錢莊借貸翻本失利,債務累積達600餘萬,所幸單位透由建制幹部即時掌握,並於法紀調查確認屬實後,予以重懲汰除。
上揭案例中,幹部因透由行為上(如經常遲到早退、加入賭博群組)、財務上(如藉口向人借錢)及情緒上(如迴避家人與朋友、情緒變化無常,坐立難安)等面向發現違常,立即聯繫家屬共管共教,並依刑法第266條「使用電子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規範,斷然處置移法送辦,並檢討撤職(汰除),有效避免憾事肇生。
二、掌握深度不足,致遭利誘詐騙:
○姓上兵,看到「出租帳戶報稅,每月報酬1萬」廣告,經聯繫對方表示是正當公司,承租帳戶是要避稅,○兵信以為真,遂同意將名下3個帳戶出租,並依指示將存摺、提款卡及密碼寄到指定地點,事後不但沒收取到任何報酬,名下帳戶還被詐騙集團利用詐取財物,遭受害者提告吃上官司,得不償失。然綜觀全案,凸顯單位未能積極掌握官兵動態,喪失應處先機。
爰此,各級除應運用建制幹部晤談瞭解所屬官兵外,更應藉由家屬聯繫等方式積極掌握營外狀況,輔以多層複合式案例宣導,建立官兵不預繳費用、不提供證件、不聽信傳單及不使用陌生介面轉帳等正確防詐觀念,並鼓勵受害官兵勵勇敢表達,主動反映尋求協助,以有效消弭危安。
三、網路社群蒐情,隨機接觸官兵:
檢舉人○員前於109年2月間遭劉民透由臉書接觸,劉民自述為中美國際研究員,游說其提供「單位主官異動」、「營區周邊形貌」及「演訓戰術模式」等刺蒐標的,並要求翻拍軍事教材內容換取報酬,○員察覺有異循系反映,分析上情手法概以偽冒身分,杜撰不同故事背景進行隨機接觸,相較傳統人員情報傳遞,大幅縮減蒐情成本效益。
為確保機密資訊安全,國軍制定各類機密資訊作業流程,並律訂各級督管作為,惟中共滲透手法不斷翻新,更應重視教育各級官兵保密及法治觀念,鼓勵官兵發現異常危安,勇於檢舉反映,不應存有基層單位沒有機密,不會發生之僥倖心態,或以只要我不洩密就好,事不關己」態度等閒視之,喪失應處先機,助長共諜活動空間形成安全防護疏漏

 

參、國軍官兵應有的認知與作為:

《商君書‧更法》云:「知者,見於未萌」綜觀上揭案例之肇生,關鍵皆在於「人」的掌握,究其成因常為忽視違常徵侯,欠缺風險管理概念,致未能有效防處,因此國軍官兵均應建立「防微杜漸」之觀念,發揮細微觀察力,掌握各項可疑徵侯,辨識各類潛存危安並妥慎適處,以下彙整認知與作為供參:
一、縝密安全調查,防杜潛存危安
任何事件肇生,均與「人員掌握」有關,幹部應透過靜態(基本)資料審查、動態考核等方式,建制幹部掌握及家屬聯繫互助等手段,先期發掘官兵違常,即採妥適處置,防制事態擴大,衍生後遺。
二、落實觀念教育,防範滲透蒐情:
「預防」就是根據經驗法則或安全威脅,針對可能產生之危害,預先採取防範措施,使一切可能影響安全的問題與因子都能事先排除,有效落實風險管控,降低安全威脅。因此,每一位官兵都要深切體認,唯有做到「先知」、「快報」,落實見可疑追查到底,遇問題立即反映精神,才能及時消弭危安,確保部隊(人員)安全。
三、深化保密意識,落實安全管控:
國軍為防止各類洩(違)密情事,年來參據違失案件態樣,均已建立各項防範機制,然即使三令五申、綿密宣教,仍有官兵心存僥倖,僅而衍生全罅隙。孟子云:「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即說明制度再完善、立法再周延,若未能貫徹執行仍屬枉然。因此,各級幹部應加強官兵保防教育,並落實各項保密檢管機制,以確保機密萬全。

 

肆、結語:

國軍安全工作,首重各項可疑的違常徵候掌握,並能及時妥採應處作為,以達防患未然之目的。中共自110年1月後,透過網路潛伏各大社交網站,物色接觸因投資失利、網路簽賭或遭受詐騙之官兵,進行多管道、多面向、多層次滲透蒐情,危害內部純淨與機密安全。爰此,各級應藉由各種案例宣教,教育幹部瞭解部隊之「常」與「變」,並培養「瞭解常態、發掘異常、預見風險,防患未然」之能力,主動掌握官兵可疑違常,並以防微杜漸為著眼,積極協助官兵解決問題,消弭潛存危安;另各類安全狀況應循系回報,由上級單位周延協處,俾確保部隊整體安全。

更新日期:113/4/1  點閱次數: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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