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防安全處上稿日期:111/11/01
壹、前言
2022年初俄羅斯對烏克蘭發動戰爭,與此同時,中共意圖藉由國際情勢變化試探我國防實力,並發布名為《臺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宣稱「統一不會損害任何國家的正當利益,只會給各國帶來更多發展機遇」,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解決兩岸問題,且仍持續評估對臺作戰之勝算,以及發動戰爭之可能性;近期甚至利用網際網路接觸我官兵進行蒐情竊密活動,藉由「合法掩護非法」的手段,對我進行多管道、多面向、多層次的滲透蒐情,嚴重影響我國防與國家機密安全。全體官兵切莫輕忽中共武力犯臺意圖,除積極強化戰訓本務外,應特別提高安全警覺,落實保防作為,慎防敵人滲透,從內部破壞我軍團結與竊取機密資料。
資訊科技日新月異,網路軟體及新型技術不斷推陳出新,在使用便捷之餘,資訊安全環節更顯重要;根據國際電腦安全協會(International Computer Security Association,ICSA)報告指出,60%的洩密事件源自組織內部,而近期本部偵獲公務資訊外流案件,主要態樣以官兵遭網路接觸交付非業管資訊為主,基此,防範洩密仍須從「人」的問題來著手;全體官兵務須牢記保密不僅是軍人的天職,更是確保戰力發揚的關鍵。然近期國軍官兵洩(違)密事件時有所聞,列舉以下案例,供各級官兵參考:
一、未遵保密規範,險生機密外洩
某單位中士因個人經濟狀況不佳,為紓解財務壓力,擅自進入單位聯合辦公室登入戰訓公務電腦,下載作戰相關之機密檔案,並上網兜售,案經官兵主動檢舉反映,由憲兵隊報請檢察機關偵辦,全案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或交付軍事機密」罪嫌,移送法辦。
二、漠視資安規定,違規視訊攝錄
某部上士因投資失利積欠巨額債務,於尋求網路借貸時,遭中共人士接觸利誘,陸續自營區網路磁區下載已加密機密資訊,利用手機翻拍螢幕,透由通訊軟體交付資料獲取不法所得,全案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或交付軍事機密」罪嫌,移送法辦。
三、保密觀念淡薄,遭敵滲透情蒐
某部上兵因揮霍成性,屢次汰換高單價智慧型手機,並辦理高額貸款購買進口名車,肇致無力償還遭法院強制執行扣款,尋各式借貸管道時,遭中共不明人士網路接觸滲透,遂竊取辦公室同仁公務資訊,以手機翻拍後供情,全案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或交付軍事機密」罪,移送法辦。
古云:「時時檢飭、謹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須嚴」,意旨君子保守秘密,為修德養性之道,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為心加了一把保險鎖,要求一定要藏於心不顯於色。檢視近年國軍保密違失成因,其根本在於官兵缺乏保密警覺,或基於個人私利,加以單位內部機密資訊管控未臻嚴謹,致生機密資訊安全漏洞。因此,全體官兵務必恪遵相關保密法令規定,同時更應該加強以下保密觀念:
一、強化資安管控,確維部隊安全
綜觀中共情工吸收運用態樣,以財務失衡、保密違規及行為不檢等人員為主要接觸對象,基此,為確保人員純淨與機密安全,各單位除落實人員安全調查與考核外,若要從根本杜絕洩(違)密等情事,應從自身業務資訊保密做起;國軍保密工作教則明確律定接觸機密人員須完成安全調查及人員保密區分,凡涉限制條件者,須限制接密或調整職務等作為;另亦須完成內部建立保密安全管控機制及資料存儲、轉移之權限設定,使他人無法從公務電腦、單位共用磁區獲取非個人業管相關資訊,以確保公務資訊安全,有效維護部隊戰力與安全。
二、恪遵相關規範,嚴防機密外洩
資訊科技快速發展,在各項軟、硬體的輔助下,帶給人們生活上更多便捷,然因全球智慧型手機、電子媒體盛行,資訊的獲取與傳輸亦較以往更為快速且容易,為防患於未然,部隊的管理模式應與時俱進,進行適度調整。近年來,公務訊息經由網絡社群或報章媒體外流等案件時有耳聞,為防止類案肇生,除了手機須安裝「國軍智慧型手機自動化管理程式(MDM)」外,本部為求從資訊源頭進行分類及管控,亦研討相關作法強化國家安全聯防機制,積極尋求反制,確維國家安全;另行政院更在民國110年4月29日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現役軍人洩密刑責。承上所述,不論是從法制,或是科學管理方式,在在顯示國家安全及機密維護的重要性。
三、落實保防教育,提升保密警覺
「保密是軍人的天職」,嚴守國家機密不僅是一種義務,也是種責任與使命;觀念的養成有賴教育深耕,國軍保防教育的目的,在使全體官兵瞭解部隊保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踐履「國軍反情報責任制度」,對周遭可疑之人、事、地、物,必須發揮「見可疑追查到底」、「遇問題立即反映」之精神,提升保防素養與安全警覺,方能先期發掘潛存危安罅隙,提升部隊安全與內部純潔。
「左傳」曰:「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由國軍近期洩密事件案例可知,中共處心積慮竊取我軍兵力部署、軍事設施、武器發展及國防科研等資訊,而主要手段以網路接觸官兵交付非業管機密資訊為主,國軍官兵應隨時保持安全警覺、嚴密保密作為,並建立安全共識,將可能洩密的潛因消弭在萌芽階段,才能杜絕洩密違規情事發生,確保國家及國防整體安全。
更新日期:113/4/1 點閱次數: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