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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防教育專文

民國111年10月保防教育專文「掌握可疑違常,消弭潛在危安」

保防安全處上稿日期:111/10/03

壹、前言
部隊安全是國軍堅實戰備的基礎。常言道:沒有安全即沒有一切。各單位應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強化各項安全管控作為,確保人員、訓練、裝備與保密安全,以奠定部隊戰力。綜觀各項危安事件的肇生關鍵皆在於「人」的掌握,深究成因常為幹部忽視違常徵侯,欠缺風險管理觀念,致未能機先防處,如曾肇生某單位中士,因積欠債務,在營區逕自以手機翻拍公務電腦螢幕機密資料畫面及列印機密文件,利用網路通訊軟體兜售牟利還債,遭舉報移送法辦等案例。案經檢討單位未落實手機管控軟體安裝管制,致生資訊外洩情事。鑒此,全體官兵應有防微杜漸的觀念,發揮細微的觀察力,辨識各項潛在的危安因素。此外,各單位應落實內部管理及強化人員輔考等防險管控作為,以消弭單位潛存危安,確保部隊整體安全。

 

貳、案例檢討

盱衡危安事件的發生並非一朝一夕,而是多重因素累積產生的骨牌效應所致;國軍執行各項任務時,應檢視人員、裝備等潛在的危安因素,評估可能的危安因子,並確按「程序、步驟、要領」執行,保持彈性應處措施,發掘危安預警並即時妥善處理,勿以消極被動或事不關己的心態,輕忽危安風險,即可有效控管危安事件發生;以下援引各類案例,供全體官兵同仁借鏡。
一、掌握可疑違常,有效防杜違法
某單位士兵休假期間,返營拿取個人物品,遭幹部發覺行為異常且精神恍惚,經實施尿液篩檢呈「愷他命」陽性反應,依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法辦,並核予「大過兩次」處分辦理汰除作業,單位幹部即時發掘違常,有效機先防處,維護營區純淨。
二、法紀觀念淡薄,漠視保密規定
某部文書兵平日協助案卷歸檔工作,某日收到一份列為「機密」級的公文件時,未依規定處理機密文件,擅自複印留存,並利用休假時違規攜出,交付某雜誌社刊登,案經單位查獲並移法偵辦。
三、輕忽危安徵侯,肇生不良後遺
某單位軍官,因原任主官職營外行止不當調任參謀職,甫任新職多次利用午休、半夜時段或假日返營,趁辦公室無人之際,以手機翻拍公務電腦內之機密資訊,並企圖寄送至陸區親友轉交牟利遭查獲;全案依陸海空軍刑法洩漏交付罪移送法辦並遭羈押。

 

參、國軍官兵應有的認知與作為

美國著名企業家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曾提出,面對危機的四項步驟:「界定危機、評量危機、解決危機、控制危機」,辨識風險的各種來源與後果,仔細評估與分析單位內部最脆弱的環節,進而防範危機管理危機、轉化危機,以務實主動的態度處遇各項危安因素,使部隊安全工作從「防微杜漸」走向「弭無形」,以維護部隊整體安全。
是以「狀況掌握」與「先知先制」乃維繫安全的兩大支柱,「國軍安全狀況掌握反映與處理實施規定」即明確規範反映範圍及具體作法,各級應運用此一機制,並持恆宣導教育,提高官兵警覺,以下幾點供各單位參考。
一、強化見微知著,發掘潛存問題
美國風險管理學家羅伯特.希斯在其著作《掌握危機》一書中指出,任何危安事件的發生,均有潛伏及醞釀期,檢視多數案件肇生的原因,不外乎官兵日久玩生,輕忽作業紀律與規範,亦或害怕遭受責難而隱匿不報,致肇生重大危害。各級幹部執行工作時,必須保持警覺,正所謂「魔鬼藏在細節中」,只要國軍官兵能多一分安全警覺,貫徹「國軍反情報責任制度」,實踐「見可疑追查到底,遇問題立即反映」概念,進而在危安狀況形成前就採取適妥防範作為,即能避免許多憾事的發生。
二、預防勝於治療,掌握安全回報
依據「國軍安全狀況掌握反映與處理實施規定」,不論是重大安全狀況或是一般安全狀況,均明確律定回報時限,各單位務必於時限內完成初報及續報作業;尤其各級幹部應透由作戰區情治單位通報概念,善用建制、組織、分工單位能量,掌握轄區各類預警情訊;另要求各級應循五大系統(主官、政戰主管、戰情、監察、保防)回報,俾提供民事、心輔、新聞及相關支援協助單位狀況應處,確維部隊整體安全。
三、建立預防觀念,嚴格安全調查
檢視近年國軍各類危安事件,主因不外乎未按標準作業程序操作或未落實人員安全考核等因素,然而,危安事件肇生均有「徵候」可循,各級主官(管)應透過平日在營考核,先期發掘官兵違常徵候,適當輔導管制作為,方能確保單位純淨與安全;尤其擔任機要勤務人員或執行重大任務前,須完成人員安全調查作業,以確保任務遂行。

 

肆、結語

軍事訓練與任務往往就是在危險的環境及艱鉅的挑戰中確保任務遂行,所依靠的是官兵的藝高人膽大及注重每個安全管控的環節,因此,國軍安全工作首重掌握各項可疑的違常徵候,並能及時妥採應處作為,以達防患未然之目的,另外,面對部隊各項看似日常卻蘊藏著高危險性的工作,各級幹部應具體落實狀況掌握,平時力行走動式管理,主動發掘可疑徵候,瞭解安全威脅可能發生的出處,並於平時教育官兵落實危安風險管控之重要性,讓同仁瞭解問題沒有被真正的處理,就會衍生後遺,建立「反映回報是有助於團體及個人」的正確觀念古語云:「天下之事,常發於至微,而終為大患;始以為不足治,而終至於不可為」,可見妥採相應防險作為落實複式檢查,才能從源頭管控預防危機發生,為國軍整體安全工作盡一己之力。
更新日期:113/4/1  點閱次數: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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