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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理原則說明:
台端所陳事項本部至表重視,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七三條規定:陳情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處理。為維持部隊純淨、嚴防不法暨改進各項不合情理事項發生,提升國軍服務品質,本部處理原則,將台端所陳事項轉請業管單位參處改進;惟因來函未提及台端服務單位等詳細資料,故無從查處改善。
二、信件處理程序:
信件處理程序上,處理結果將以系統所發佈之訊息為準,電子郵件通知為輔;稍後您將會收到一封由國防部發出確認信件,以確認您填寫Email是否正確。
民意信箱回覆以線上網站回覆為主,Email回覆為輔,提醒您在線上填寫完畢收到確認後,請記住您郵件的受理編號,您可以隨時上網查詢進度及我們回覆的訊息。注意:若您未收到確認信,請至『垃圾郵件』中尋找,Yahoo,
Hotmail, PCHome 等免費信箱可能將本站網站的通知信誤認為廣告信件,請至垃圾信箱查詢,並將信件設定為安全名單,以免收不到確認信件,感謝您的來信指教!
三、啟動陳情信件注意事項:
1.當您送出陳情信件後,本系統將立即寄送出陳情信件確認函至您填寫的信箱裡,待確認啟動後,我們將在最短的工作天內逕行處理與回覆。
2. 如未在您的信箱中收到確認信,可直接登入”處理進度查詢”進行陳情信件進度查詢與信件啟動;狀態如為”未啟動”狀態時,請點選啟動鈕後,我們將在最短的工作天內逕行處理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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